本实验室是在分子水平上开展植物种质资源研究的场所,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、研究生和客座人员均应遵守如下规则:
1.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设备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,便于检查使用。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,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。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及设备使用记录。仪器出现故障,立即向实验技术人员报告,以便及时检修。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,视其损失轻重给予一定的赔偿。
2.实验前应充分做好实验准备工作,实验过程中提倡节约,努力降低实验成本。做好实验药品、试剂的领购、使用登记。
3.使用易燃易爆、腐蚀性、有毒药品时,要严格遵守使用说明,避免伤己、伤人,污染、损毁实验设备,污染环境;配制和使用有毒性的挥发试剂时,穿好工作服,戴好防护眼镜、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,在通风橱下操作。
4.实验过程中若使用EB、丙烯酰胺等有害物质,所有与此有关的操作必须带手套,在特定区域内完成,严禁将接触过此类物质的手套或其他杂物带出工作区。所有物品再利用或丢弃前均须确保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无毒害性。
5.实验后请自觉整理好实验物品,清洁台面,随时保持实验区域的整洁卫生,离开实验室前,必须用肥皂洗手,并脱下工作服。离室前检查电源、水源、气源和门窗是否关好,严防差错事故。
6.实验人员未经许可,不得随意动用专用实验的物品。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各房门钥匙,不得私自在实验室内安装其它设备。
7.本室工作的各类人员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室外人员做实验,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,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或借用药品、器材及实验室所保存的细胞株和菌株。
8.如发生意外事故,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,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。
9.在实验室进行科研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上各项规定,以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,否则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。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,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并视情节给以适当处理。